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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宝坻] 关于宝坻拆迁户土地款分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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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7-29 22:04
  • 签到天数: 47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3-18 16: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题:关于拆迁户土地款分配建议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天津宝坻海滨街道佟家沟村村民,现在我庄正在拆迁,所有的地卖了960多万,听庄主任说,这次分钱还是跟以前一样,非农业户口得没有,以前纯是卖地,现在是整个村庄,很多人觉得不公平,有许多是家里有房,但是一家子是非农业了,那么非农业户口的房连院子的地方,就要无偿的给农业户口了么?请领导帮帮非农业的吧!不要弄得非农业到最后连装修拆迁楼的钱都没有啊?
    回复部门: 宝坻区   回复时间:2016-03-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刘宝玉”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海滨街道、房建办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为农村集体所有,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或其它原因拥有农村宅基地的,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城中村改造时,我区制定的房屋置换政策中通过优惠购买方式已将平房宅基地使用权置换为楼房。
        土地整理中心将村庄占地进行收储,仍然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不是征收的宅基地。因此在对补偿款进行分配时,参与分配人员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参与分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6-22 15:53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3-24 1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那也要拆迁?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7-29 22:04
  • 签到天数: 479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6-3-29 12: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qingchun 发表于 2016-3-24 11:24
    你们那也要拆迁?

    老城里早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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