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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在高速公路上也砍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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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20 08:30
  • 签到天数: 9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23 22: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浙江公安发布了一条消息。一上来就说这不是段子这是案子,可是这案子却已经离奇到变成段子了。两台车在高速上面追尾了,不过幸好没什么大事只是轻微的刮蹭。按理说按有关规定处理完事就可以走了毕竟这是在高速公路上,多逗留一分钟就多一分的危险。可是两位却争执不下一个让掏100一个却只愿意给80两人就在高速上看起家来一磨叽就是一小时,最后把差价拉小到了5块钱。原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了,可是没想到两人却因为这5块钱谈崩了。
      赶过来的交警好说歹说劝他们,可是两人谁也不让。最后民警实在是受不了了决定自己掏那5块钱,这两人才算是心满意足的走掉了。5块钱可以砍一个小时还把交警打败了,不去做专职的砍价师两人算是白瞎了。但是两人在高速公路上墨迹了一个小时一定妨碍到别人的通行,这难道不算是妨碍公共安全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1 11:06
  • 签到天数: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23 23: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我是交警,一个电话-------------全部拖走!!!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7 10:25
  • 签到天数: 24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5-24 11:2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来个化学品槽罐车,来个横扫千军,谁也别墨迹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4 09:26
  • 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5-24 15: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迹墨迹就不困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7-5 13:22
  • 签到天数: 78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5-24 21: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妨碍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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