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大学生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项措施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1号)要求,拟面向我区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区服务期满的下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全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2.全市统一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区属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至7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14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7:00 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日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