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人民法院妥善化解各类消费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始终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环节,并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妥善化解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2012年,宝坻区人民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达28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2%。 宝坻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并且加强与行政调解、民间调解的衔接配合,来共同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探索小额速裁程序,加强诉讼流程节点管理,做到简案简审,精案精审。2012年,宝坻区人民法院该类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95.1%。注重判后答疑和履行情况跟踪,敦促义务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在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研判消费者权益纠纷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人民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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