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出台社区物业管理更规范
从区房管局物业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12月6日,宝坻区出台《关于加强我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即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物业管理,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供了充足的政策依据。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四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一是细化部门职责。明确了街镇、房管、民政、综合执法、建设、公安等15个相关部门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对社区物业管理中常见的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侵占消防通道、违规饲养禽畜等行为,明确了执法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明确社区物业管理由街镇负责,居委会牵头协调。三是建立符合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小区实际,明确专业化物业管理、建立服务队伍等不同的管理模式。四是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要求前期物业企业参与新建项目验收工作,规划设计环节应征求多部门意见,同时对强化物业企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要求。咋没人坐沙发呢, 累死我了,先歇会{:soso_e16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