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学宾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
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宝坻区纪委监委对中共宝坻区委原委员、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周学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周学宾违反政治纪律,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在干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2020年9月,周学宾被开除公职;2021年6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周学宾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钱款一并移送。来源:宝坻区纪委监委
页:
[1]